我家住在南開區博雅軒(人纔公寓),入住三年一直不給辦理產權證。根據有關規定,入住達兩年的商品住宅就可以辦理產權證,為什麼遲遲不給辦理?怎麼保障我們業主的利益?
許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6月0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