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我房本上的坐落地點寫做:『潤園小區』,去辦戶口,公安局戶籍科的說查無此地,不能落戶。
1、請問,需要備齊哪些手續纔能落戶?時間多長,是否當天可更正?
2、另外,這是河北區房管局的低級失誤,給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造成誤工、交通等一系列損失,如果房屋進行買賣相信造成的不便和損失更大,請問有何說法?
楊維思您好:
您諮詢房本有誤不能落戶口的問題,經向房管部門查詢,確認該證為錯證,現已由產權科為其開了更正證明,為其辦理落戶使用,同時公安河北分局也根據反映人實際情況告知其落戶的相關手續。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支持與參與,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區房管局
公安河北分局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