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在新技術產業園區的一家企業,後來合同到期後,單位為我辦理了退工手續,我現在來到了一家新的單位,要到和平勞動局做就業登記,可是他們說沒有辦失業登記就不給做就業登記,但原來的單位所在的園區勞動局不給做失業登記,說要退到街道去做,可是已經辦理了退工手續就不能再辦理退工退檔了,我的檔案也回不到街道了,也沒有辦法做失業登記,現在的新單位就無法接受,請問一下我該怎麼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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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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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