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河西區人,2000年因家庭困難在津南區雙港鎮後三合村購得房屋一處並一直居住至今,現在後三合村拆遷,現在父母已退休,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別處也無住房,我沒有能力購房,我這種情況如何補償?
尊敬的木木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雙港鎮政府。據了解,雙港鎮政府在本次拆遷過程中,始終堅持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同時接受市、區相關部門的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運作。
《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明文規定『禁止村民將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向城鎮居民出售;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但考慮到購買人的實際困難,經區政府批准,城鎮居民所購房屋與村民房屋同等補償,並允許其以成本價購買最小戶型還遷樓一套。
具體房屋補償標准、還遷樓購買事宜等,嚴格按照《__三合村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執行,具體問題可向村委會進行諮詢。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