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東區長:我是大直沽文華裡居民,14號樓2門一居民自養雞鵝擾民,破壞環境,距大直沽街政府近在咫尺,我們多次反映無人過問?難道這種挑釁政府法規就真的被政府許可嗎?請區長大人明示!
尊敬的江寧根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環衛局協調處理。區環衛局監察隊已到現場進行了查看,並找到該飼養戶,對其進行了宣傳教育,現飼養戶已自行進行了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