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的岳父岳母為天津市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他們共有兩個女兒。1990年根據天津市上山下鄉知識青年返城政策他們將大女兒的戶口由河北省文安縣遷至天津市河北區,而他們老兩口和我愛人的戶籍仍保留在河北省文安縣。
1996年我岳父位於河北區的舊平房拆遷並得到一筆拆遷費,因當時購買商品房必須為天津市戶口,於是他們老兩口在1997年年初購買商品房時將商品房的房屋所有人登記為大女兒的名字,當時大女兒還未結婚出嫁,一家四口一直在該商品房居住。
後來兩個女兒先後成家,老兩口也於2007年先後退休,2008年老兩口和我愛人的戶口遷至天津市靜海縣靜海開發區派出所。自從戶口遷至天津後,老兩口就一直打算將房屋過戶到他們自己名下,他們不希望他們百年之後因房屋產權歸屬問題給兩個女兒帶來不必有的紛爭。
請問相關領導,類似的房屋過戶問題如何辦理?除了房屋過戶的辦法以外是否還有其他辦法?如果進行房屋過戶,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其大概的費用為多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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