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嘉春園一期業主,2010年4月中旬交了首付、簽訂合同(當時開發商不讓寫具體簽訂時間),至今已有一個多月開發商有故意拖沓不予辦理的意思,我曾幾次去售樓處諮詢他們說已經從到房管局、等我到房管局查的結果是根本沒有接到我的備案材料,使得我本已在新政策出來之前就應該辦完手續的,到現在還沒有一點進展,現在天津市又出臺了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導致我多還5萬的利息費用。
郭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現將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您購買的嘉春園20-1-1803房屋,開發商於5月31日在東麗區房地產管理局申請了預告登記備案,現在正在繕證過程中,7個工作日後可以領證。
201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