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河北區金鍾路金蕾花園小區的居民,我向您反映的是河北區中山公園內,一些個別人群使用高音喇叭進行娛樂乾擾我們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問題。我們所住的金蕾花園6號樓23門,包括7號樓、8號樓靠近公園後門圍牆一側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乾擾。自中山公園去年修建好,免收門票以來,廣受群眾的好評,但是每天上午7點至14點左右,晚上19點至22點左右,分別有幾撥人群使用高英喇叭進行娛樂,有的是跳健身操、有的是跳大舞,還有的是唱歌。我們小區臨近的居民進入夏季以來晝夜都無法開窗,家裡有老人、小孩的居民更是怨聲載道。我們分別通過撥打12345市政府熱線、26352370河北區政府熱線反映問題,都把此事轉為公安機關處理,可是公安機關和我們聯系完之後總是以公園群眾們娛樂,或是無法測定噪音分貝無法進行處罰為理由來敷衍我們,我們在實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撥打過110報警,望海樓派出所出警的民警或是把他們勸走,或是要他們調低聲音,但是民警一走,依然照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貳佰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釋義與實務指南》一書中第366頁中寫明對於在城市市區特定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則可以不用噪聲分貝檢測而直接處罰。經聯系河北區環境監察,負責人告訴我們只要公安機關有需要,可以配合進行噪音分貝檢測,並講明只要是高音喇叭就肯定超出了規定聲音分貝的范圍,我不明白為什麼公安機關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強調的理由根本就沒有法律依據。
我們曾經撥打960111進行投訴,公安河北分局督察部門除了以上述理由為借口,還答應我們聯系望海樓派出所與公園有關部門共同協商制定措施解決此問題,然而二個月過去,噪音問題越演越烈。
我們現在的社會講的是和諧,但是他們不能把快樂建立在我們的痛苦之上,其實我們希望用更好的方式處理好此事,河北區園林局曾讓我們聯系中山公園的負責人李麗,負責人答復對那些人進行勸導,可是沒有任何效果,那些人素質不高,只考慮自己高興,不考慮別人。從他們所佔的場地來看,從後門的空地,一直到烈士紀念碑,佔用的是公園為數不多的幾塊空地,尤其是在烈士紀念碑跳大舞男男女女,尤其讓群眾們反感,那是對烈士的極為不尊重,是對亡靈的褻瀆,影響中山公園的風格,來此旅游的國內外游客會認為天津人太沒有歷史責任感,太沒有文化素質了。
我冒昧的說一句,這個問題其實不難解決,可以在公園內出臺相關規定,寫明鑒於中山公園的歷史意義,公園內不能使用喇叭等音響設備,並派人進行檢查隨時糾正;可以調整公園布局使空地遠離居民區放在前門,在烈士紀念碑處出示『禁止在此處娛樂』的牌子;每年清明,中山公園和其他烈士陵園一樣有很多人會前來掃墓,那平時為什麼就不能和其他陵園一樣肅靜,讓人肅然起敬呢?
以上是我們居民的訴求,求求政府相關部門能切實幫我們解決此問題,不要再敷衍我們,謝謝,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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