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長先生您好: 我是一名退休職工,05年家被拆遷,補貼19萬,按4000多一平米,當時附近房價已經5千多啦,所以辦了經濟適用房證。買房也得30萬,地點離孩子那太遠,猶豫不訣,結果證被作廢,房價一路暴漲,只能望房興嘆,至今沒有自己的住房,多次找有關部門均未解決,我的戶口一直沒有著落。請求領導考慮是否再給一次機會。我是一名下鄉知青也是一名退伍軍人,在我晚年還能有固定的家嗎?拜托
於樂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