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每天要從中山門輕軌站經過去大橋道方向接孩子,每次從中山門輕軌站下過,路邊等客的出租車都站了兩條機動車道,更有甚時過往車輛只有一個通道通行,每天都很費力通過這段路,我好象記得路邊不能隨便停車吧,有一次我在人行道邊停車去銀行取錢還沒阻礙機動車通行,我都被罰了200元,怎麼出租車可以停在機動車道上等人,而且時間很長,是否有新交規規定?機動車可以停在機動車道上等候??同是機動車那以後我們的車是否也能停在機動車道上去辦事不被罰款呀?
而且為了給出租車讓道,把中山門輕軌站處的公交車站都提到了前面中山門2號路口,但公交站牌沒移而且也沒人給出提示,經常看到不知情的乘客看到車過去而玩命追車,而且公交車提到前面路口處停車結果右拐中山門的車輛通行有時也很費力,並得提防從公交車後突然跑出的行人,不安全隱患很大。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我覺得還是因中山門輕軌站下出租車在機動車等客造成,而且這件事已經很多年了,我想問問有人能管的了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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