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我父母在河東區臨池裡有一處公產偏單,為當年東站後廣場改造後分配的住房,房本面積73平米,其中有私產15平米,其餘為公產。
最近想把公產部分的產權買下來,聯系了所轄的房管站,答復是『不能買產權,曾經有幾戶交錢買過,但是上級部門沒有核發私產的房本,所以將錢退了』。
麻煩相關部門解釋一下,為什麼該房不能購買產權?
王寧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