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的問題我已清楚,十分感謝,我知道即使公司未給我上保險,我也應該享受最基本的女職工應有的90天產假(沒有特殊情況下),但公司未和我簽訂合同,未給我上保險,3個月休假期間是否有工資,工資標准怎麼計算,工資是否應該由公司支付?我們公司的制度是女職工生育只有7天帶薪休假,男的3天!我們單位是私企!反抗的人很少,都是帶著一種願打願挨的心態在上班!也是因為我們的法律知識太欠缺了!請給予幫助!謝謝!
尊敬的王鳳英:
您好!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保險,產假工資也應當按照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約定不明確的,按本人休假前12個月平均實得工資支付勞動者工資,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平均實得工資計算。 產假工資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職工可以采取維權的途徑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解決。因仲裁程序要求本人申訴,所以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您能夠理解。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