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現在在按照人纔引進政策辦理戶口遷移(由山東昌邑遷至中北鎮住房處),其中有一項所需資料為戶口本(本人頁及首頁),我在原籍山東的戶口為集體戶口掛靠,我已近諮詢過當地派出所及人纔中心,像我這種情況的沒有戶口頁,所有辦理與戶籍相關的事宜均由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請問,怎麼辦?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尊敬的姜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5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