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寶翠業主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您反映的情況,立即責成區房管局物業辦調查了解情況,房管局接件後立即派專人到現場進行了調查,現將您在信中反映的相關問題予以答復如下:
1、業主反映的小區綠化問題,經調查寶翠花都4、5期綠化尚在項目開發商維保期內,依據合同在2010年12月20日移交物業公司進行管理。經與項目開發商的負責人溝通,該項目計劃在近期進行綠化維護保養等工作。
2、業主反映的4期小區正門的磚土問題,屬於開發商沒有完成的後期工作,目前熱電公司正在施工中,近期進行清理;還有門口的水池正在進行蓄水和垃圾打撈工作。我們已告知開發商,在小區內施工時應通知業主以免造成對物業公司的誤會,給物業公司的服務造成不好的影響。
3、業主反映的小區4期正門蛇形走廊是開發商依據該項目規劃設計進行的施工,物業公司無權進行改造。依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業主大會決定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以及決定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4、業主反映小區內養雞養大狗問題,依據《天津市市容和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禁止在城區內飼養雞、鴨、鵝、豬、羊、兔、驢、馬、牛、騾、食用鴿以及其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禽畜。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沒收。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機構實施;尚未實行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實施。針對社區飼養家禽擾民問題,您可直接與當地街道進行反映,駐街執法隊將及時進行處理。
另,依據《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五十條 嚴禁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可處1000元罰款。關於養犬問題,目前,從公安分局到佳榮裡派出所都特別重視違章犬的治理工作,佳榮裡派出所還專門配置了清犬車進行違章犬的清理,目前已清理200餘條違章犬,取得一定效果。但面對管轄面積大、人員緊張的客觀事實,清理工作還是與周邊群眾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但公安民警從沒摒棄從嚴治理、絕不姑息的工作理念,不斷加大違章犬治理力度。也希望您能夠理解和支持我們工作的同時,配合我們的治理工作,如發現佳榮裡街區附近有違章犬尤其是大型犬,請及時致電佳榮裡派出所26646570進行舉報。公安民警將第一時間感到現場進行治理。
5、業主提到的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問題,依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業主、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書面告知後一個月內,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核實並組織、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北辰區房管局物業辦公室
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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