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華裡已經過舊樓區改造,可惜缺乏監管,現在髒亂不堪,尤其18號樓後邊違章蓋10餘間房屋,並出租外地人員居住並生產不潔食品。對此半年前我曾上書區長,答復為『以責成城管部門動員自行拆除』當時我並不滿意。現在天津市城市管理已經立法,為什麼政府還沒有治理,請回復。
尊敬的鄭意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調查處理。經區綜合執法局調查,該處為准備進行舊樓區改造的小區,前期的法律程序正在履行當中,拆除工作將配合改造工作陸續展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