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人,他是2008年12月份患有腦溢血,當時他本人關系在原國營單位,企業要破產,沒有保險,看病是自已墊付的,當時沒有辦理門特登記。現在,此人已進入托管中心,想辦理門特登記,醫院講,患病時間太長,不能辦理登記。請問是這樣嗎?
尊敬的張莉紅:
您好!參保人員患有門特病後,應到門特病聯網登記診斷醫院申請辦理門特病登記,醫院相關診療室辦理門特病確診事宜,由門特病診斷主任醫師結合醫療文書、癥狀體征和檢查結果,參照門特病診斷標准作出明確診斷,據實填寫《審批表》相關內容。參保患者持《審批表》到醫院醫保科辦理登記事宜。上述是辦理門特病的主要流程。您所述『醫院講,患病時間太長,不能辦理登記』不是社保部門的規定,建議詢問衛生部門或診療醫院。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