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各級領導你們好:
我們是居住在河北區建湖裡的居民。目前我們小區正在進行大板樓得改造工作,主要改造內容有拆除護欄、統一空調室外機位置、加裝保溫層、改裝居室窗戶,統一改成雙層塑鋼窗戶等。這本是政府為民造福的好事,可這次改造還需要我們住戶再交600至1000元的改造費,這令我們非常不解。
我們小區的房屋屬河北區建昌道房管站和房信公司的公產房屋,每月按時足額繳納房租,可近十幾年來,房屋產權單位從未對房屋進行任何維護。我們認為該項費用應由房屋產權單位承擔,而不應又將負擔強加於老百姓。請區各級領導給予協調解決。謝謝!
王先生您好:
您諮詢河北區建湖裡小區大板樓改造的問題,區建委回復:根據建設部及我市有關要求,居民做為受益人應按工程造價的一定比例承擔改造費用。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支持與參與,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區建委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