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竇廣偉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區教育局,現答復如下:
一、調查情況
該幼兒園坐落於津南區咸水沽鎮水岸華庭20號樓1門102室,有幼兒30名,為4周至6周歲之間的幼兒;工作人員3名,均為本地居民。該園為個人租賃民宅,於2010年4月15日開園,建築面積約有140平米左右,沒有辦理辦園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二、處理情況
1、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該場所不具備開辦幼兒園條件,責令其停止辦園,並送達教育行政處罰通知書。
2、該幼兒園舉辦者明確表示,完全同意區教育局的處罰決定,自5月20日起至5月29日期間,及時通知幼兒家長選擇新的幼兒園,將妥善處理好此事,於6月1日自行停止辦園。
3、區教育局將隨時關注該時間發展情況。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