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格普瀾軒公寓入住將近兩年到現在還沒有給業主房產證,規定不是小於365天必須要給麼,請問這是什麼問題?
所有地下車位現在只賣不租,一個要15萬,請問這是否合理?這種情況造成小區居民沒地方放車,已經發生了多起碰撞事件。
尊敬的胡先生: 您好!經向區房管局核實:格普瀾軒公寓轉移登記手續已開始辦理。關於車位問題,請看您的購房合同是否有相關約定。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