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
我遇到一個解除合同超過60天的,需要辦理退工退檔的事宜,請問該人員的退工已經在工作單位所在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完畢,遲於60天交到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勞動局,其戶口所在地的勞動局不予接收該人員的檔案,告知『解除合同超過了60天,不能辦理了』請問各位領導該事情如何處理?有什麼補救措施嗎?很急!
先謝謝各位。
尊敬的徐慶雲:
您好!我們的工作人員已經和您取得聯系,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月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