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象碩士畢業後落實了天津一家單位,單位解決戶口問題,兩年之前已把戶口放在單位的集體戶口裡面,將檔案放於人纔市場,該戶口應屬於單位集體戶口,目前我們沒經濟實力,但又面臨小孩落戶壓力,導師對我較好,導師有多處房產,所以我協商將我對象戶口放在我導師的房子下,導師及家屬欣然同意。請問這種從單位集體戶口變成個人戶口的辦法能否實現?
如果這種方式不能實現戶口掛靠,我還有什麼方式掛靠戶口?
尊敬的高成耀: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5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