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於四月購入五菱輕型封閉貨車,4.29日在給客戶送貨途中(靜海獨流)被扣,因沒有營運證罰款3000元。我公司屬於商業銷售單位,不經營運輸。後諮詢運管處告知市內六區可以不辦營運證,請問同樣屬於天津市為何兩種政策,請問我該怎?辦?諮詢電話?
我又問河西運輸所,還讓我們到工商增項,我們又不是專門的運輸企業,只是給公司自己的客戶送貨。怎?辦?請告知,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