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期以來,寶地城區南城路上行駛諸多大型拉運沙石料的貨運車輛,這些車輛嚴重超載,貨物沒有遮蓋,司機野蠻行車。其後果眾所周知:對城區道路造成嚴重損壞,貨物撒漏嚴重,時常造成交通擁堵,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脅,群眾意見極大,請問政府有關部門為什麼對這些車輛沒有任何一個部門進行管理,如果按法規進行管理的話公路、交警、綜合執法均有執法權和法律依據。為了社會的和諧為了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個保障,希望有關部門從以人為本的高度進行管理行使本部門的權力盡本部門的義務吧!
尊敬的"英姿颯爽"網友:
您好!您所詢問的關於"大型貨車無部門管理"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區治超辦已經對城區內超限超載的車輛采取了治理措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