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開區園蔭道南苑花園對面底商的一名經營者,最近綜合執法在整改門臉前的裝修,包括門頭、卷簾門、門店大門等等。前兩天綜合執法通知讓交佔地費,每延米3000元,請問這個收費合理嗎?這個費用應該租戶交還是房主交呢?
陳子妍網友你好:
你反映的問題經南開區市容委調查,回復如下:根據今年新一輪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政策的相關規定『公共建築、單位用房、私產經營用房、商業門臉房等整修由產權人或使用人自行出資,自行整修或委托轄區政府整修。特殊困難企業的建築整修和居民住宅的整修(含清拆、調整空調及牌匾等)資金,由市補助60%,其他由相關區自行籌措』。你反映的有關底商整修費用的問題,整修費有市補助60%,個人出資40%,費用由產權人出資。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