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北鎮芒果郡依麗園小區的業主。自從2009年11月收房以來,小區內的基本設施一直都沒有徹底完工,到今天為止,小區連個正經的大門也沒有。旁邊的路還說五一之前能修好,可是已經到了五一了,兩邊的磚還沒完全鋪好呢。已經交房半年了,可是還沒有寬帶、電話和有線電視、煤氣等這些基本設施,這種情況下我們根本無法生活,雖然我們交了很高的物業費,每平米將近2元錢,可是和得到的物業服務水平太不相配了。小區裡的路燈有好幾個都是壞的,僅有的幾個也很昏暗,到了晚上根本看不清路。小區樓道門口堆的垃圾也無人清掃,據我所知現在三級的物業標准費用纔7毛錢每平米。請問華夏物業執行的是幾級物業標准?他們現在提供的服務符合他們的收費水平嗎?因為我們在收房時交納了全年的物業費,我們多次找到物業,他們都對我們的投訴置之不理,請相關部門的領導實地考察一下,為我們這些可憐的老百姓爭取我們應享受到的物業服務。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據了解,您反映的物業費與服務標准的問題,《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和指導價格標准》中規定一級服務收費標准為1.2元/月/建築平方米,二級服務收費標准為0.9元/月/建築平方米,該小區的物業費為1.06元/月/建築平方米,介於一級服務收費與二級服務收費標准。業主反映的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的情況,區房管局的解決方案有三:一是區房管局物業辦已經多次查看項目現場,要求物業公司進行整改,同時由於天津華廈物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是國家一級資質企業,區房管局已經將其情況上報了市房管局。二是由於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是《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屬合同范圍,雙方如對合同的條款及落實情況有異議,您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三是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開發商天津泰康房地產通過招投標與天津華廈物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在買房子時進行了確認,合同即生效。由於業主買房時前期物業沒有辦法自主選擇,業主可待業主大會成立後,將該情況反映至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進行民意調查,選擇適宜本小區業主的管理模式(如重新選聘物業公司、業主自治等)。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