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南開三馬路與南開二緯路交口西南側麗程大廈2號樓(B座)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申請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該項目已與2010年1月1日辦理入住,根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開發建設的商品房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知購房人。未按期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由市房地產管理局責令限期辦理;謝謝!急盼回復。
尊敬的渠曉華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們已責成相關部門回復,辦理情況將很快以二次答復形式告知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0年4月29日
您好!南開區房管局現就您反映的問題進行回復:我局於5月5日根據您所留電話進行撥打,但電話號碼不存在。經查,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不在區房管局職能范圍。請您留下准確聯系方式,向您了解詳細情況,以便進一步溝通。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