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目前兒童的醫療保障政策有哪些?兒童門診醫療費都得自己負擔嗎?近期有什麼新的保障政策出臺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2009年,我市頒布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學生兒童門急診費用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部分醫療費用按照30%的報銷比例報銷,醫療機構限定於一級醫院,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住院、門特費用18萬以下,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中心)報銷比例為65%,在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另外,考慮到學生兒童群體的特點,我們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中規定對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按照3000元以下報銷80%的標准予以報銷,不限定醫院級別,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相關規定報銷。近期暫無學生兒童醫保新政策出臺。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