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現在的工作單位還應該有試用期的說法嗎?試用期間應該給上保險嗎?國家規定的必須上的保險有幾種?包括公積金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應當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公積金問題不在人力社保局業務范疇,建議諮詢公積金管理部門。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