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禧園(登發 海源道入口)入口大約50米,有一個『不鏽鋼經營部』,地上的牌子寫著『新鴻不鏽鋼經營部』。
堂而皇之的在本應安靜的居民區,不僅佔道經營,影響交通;而且對不鏽鋼等金屬進行切割、電焊,噪音擾民。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已於2010年2月11日經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條 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等經營活動。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在居民區內的道路、綠地、空地、樓道、庭院等部位從事擺賣、加工等經營活動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物品和工具。
附件中是近期該不法商販,進行非法活動的證據。盼政府部門予以盡快解決。
[附件1]
尊敬的張:
您好!您反應的不法商販佔道經營問題,我街十分重視,立即組織執法隊員到現場進行實際調查。經核實,反應的問題基本屬實,隨即執法隊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了查處。為了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對新鴻不鏽鋼經營部進行了規范治理,防止店外擺賣。
西沽街道辦事處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