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相關領導:
您好,我與女友均在津有正式工作,但戶口都一直在外地,均為原學校集體戶口,准備在天津定居,每次單位放假時,老家民政登記部門也休息,所以想在天津申請辦理結婚證,單位及戶口所在地出具相關部門可否在津辦理?敬請相關部門領導幫助解決?希望能對我國現行(婚姻登記法)中登記規定進行修定,同時也能便於人口流動人員解決實際困難,謝謝。
王同志:
您好,現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男女雙方登記結婚需持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到男女雙方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
天津市民政局
20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