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住河北區貨場大街由於98年拓寬馬路,我們居住地拆遷,一直租房住。99年母親去逝,留有一殘疾哥哥無人照顧(一級智殘)。於是我就把我們三口(我丈夫、孩子)的戶口遷到我母親的生前住所,(現在戶口本上是四個人了)照顧傻哥哥的生活。由於他沒有行為能力,所以房本在我的名下,現在共四口人。居住面積是23.9平米:廚房、廁所、陽臺加一起,人均居住面積不到6平米。
我和我丈夫的病退工資2000元,殘疾人每月國家給他800元,還有一名上大二的學生。我的基本情況就這些,請問像我這種情況能否申請經濟適用房嗎?
(注:4月3日我給紅橋區房管局發了電子郵件,他們給我的答復是:不在他們權限范圍之內,讓我給市房管局發送郵件。收到請回復。)
楊佩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