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記得以前有一個文件規定:民辦老師推薦選拔上學後,畢業後繼續任教的工齡計算,可以從開始擔任民辦教師開始以及上學期間的工齡連續計算工齡。這是具體是哪一年的文件,文件號是多少?
尊敬的田科平: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將盡快研究並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6日
您好!教育部關於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答復意見(80)教計字267號 關於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86)教計字179號 關於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87)教計字165號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