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寧河縣的房價已高達7600/平米,房價按市場需求由開發商自己定,不知領導有何感想,國務院有關房價針對各省市的問責制應怎樣解讀?百姓住房問題應怎樣解決?請領導給予解答!
平民百姓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