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蔣怡』網友:
您好!您所詢問的關於『寶坻區藍印戶口中考招生相關政策』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寶坻區教育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教委《關於藍印戶口學生在我市入學就讀及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號)和《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要求,『為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加強對藍印戶口學生的統籌安置,藍印戶口學生轉入本市初、高中學校就讀,實行屬地安置,屬地管理』。由於寶坻一中的辦學水平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本地學生和藍印戶口學生都迫切希望到寶坻一中。但一方面受辦學條件的限制,寶坻一中無法容納更多學生入學,辦學壓力非常大;另一方面,市教委要求嚴格控制寶坻一中招收藍印戶口學生數量。因此,我區在安置藍印戶口學生的工作中,嚴格執行市教委文件精神,『堅持量力原則,從整體把握本區的教育資源,充分考慮學校的承受能力,實行總量控制』。
2010年,寶坻區本地初三畢業生將近9900人,市教委給寶坻一中下達的招生計劃為900人,本地生錄取比例約為9%,參照這個比例,本著兼顧考慮藍印戶口學生和本地學生的利益的原則,對在我區參加中考並報考寶坻一中的藍印戶口學生,錄取人數確定為全區藍印戶口學生中考報名總數的10%,藍印生錄取比例率高於本地學生錄取比例,並沒有侵害藍印生接受同等教育的權利。
為妥善解決藍印戶口學生問題,凡在我區參加中考但未被寶坻一中錄取的藍印戶口學生,還可以按照中招政策與本地考生同等條件報考其他高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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