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我是鋼管公司的一名普通職工,父母均為農民,針對目前高房價,我這樣的一個小小的職工只能望而止步,所以想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購買一套限價房。
申請條件方面我都吻合,只是其中一點,關於收入證明的問題,我這裡出現了一些問題。
我2009年的收入比4.5萬高出一些,原因並不是自己的收入增加,而是總收入裡包括年底我所獲得的人纔獎,除此外,還包括我日常撰寫稿件的稿酬,如果將上述兩項額外收入去除,稅後和扣除社保,我完全符合申請購買限價房的條件(不大於4.5萬),我在這裡問一下各位領導,針對我這種情況,您們應如何處理?
(我目前公積金為600/每月)
萬超同志:
您好,根據津國土房保[2009]13號文件,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數的1.5倍計算。收入為:上年度工資總額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後平均月工資總額。
天津市民政局
20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