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15日離職從一家公司離職到另一家公司上班。原單位在離職時告訴我4月份無法完成公積金及保險關系的辦理,之快只能5月9日纔能到5月3日之前(由於5月1日放假3天,實際需要在4月30日前)完成公積金及保險關系轉入,如果不能按期轉入,現單位5月份不會給我繳納公積金及保險,這樣我的保險及公積金就會空出一個月的。請幫助解決現在到底誰應該給我上5月份的保險及公積金?如果他們不給交也不給補交,我該找哪個只能投訴此事?我很著急!請政府給與快速解決 !
尊敬的張達哲:
您好!社會保險的申報時間:用人單位在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8日前,辦理繳費人員的增減變動申報。原單位在4月底之前辦理繳費人員的減少,新單位在5月8日之前辦理繳費人員的增加,就不會出現社會保險的間斷。另外,公積金的問題不在人力社保局工作范疇,建議諮詢公積金管理部門。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