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現年54歲,離婚後無房、無子女、無工作。離婚後戶口和父母(分別85歲、86歲)兄、侄在一起,現兄長已辦理特困補助,我姐在辦理中因和兄長在同戶口冊,不能正常辦理。
我姐無任何生活來源,實際租住破舊平房一間,獨自生活。我的條件也有限,而且做不到長期資助。
她這種情況該如何辦理低保,現她生活很是窘迫,亟待救助。謝謝
孫同志:
您好,我市城鎮低保標准為平均每人每月430元(家庭月總收入除以家庭成員),如果您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不足430元,則可以申請低保。月人均收入在431-530元之間的家庭,且生活確有困難(例如患有大病)可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申請特困救助。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在431-530元之間,但家中無特殊困難的,屬於低收入群體,不能申請特困救助,可以申請享受物價補貼。請結合您自身的情況,到街道具體諮詢相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