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您們好;
我於2008年11月1日入職匹克該公司,任倉庫保管員。於2009年6月。人事部負者人找我要勞動手冊和就失業證,我問他們檔案要不要他們說不需要,從6月開始給我上保險。後來發現該公司對職工沒有正規的規范,每月只有一天休息日。經常是下班很晚纔讓回家。並且不給加班費,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於2009年9月28號提出辭職,公司在2009年10月4日叫我填了辭職報告。並同意了我的申請「與2009年10月5日正式離開匹克公司。今年4月我又找到新的公司,因公司給我上保險我去匹克公司索要我的勞動手冊和就失業證。該公司負責人不但不給反而找我要2700元纔能換回我的手冊和失業證。他們的理由是自打我2009年10月辭職後,他們一直在給我上保險至今,請問一下我2008年11月上班至2009年6月之間一直沒給我上保險,我於2009年10月已提出辭職至今他們還給我上保險不知為什麼? 我找該公司領導理論,他們不見我。我母親有嚴重的心髒病又不能陪我前去,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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