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母收養的孩子,有獨生子女證。我父親是農村戶口,但村裡不發放每月120元的獨生子女補助給我父親,理由是我是收養的,不是親生的。這樣對嗎?符合規定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計生委了解情況。根據《天津市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基本條件的政策性解釋》的通知,獎勵范圍是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第一條三項第八款規定:『獎勵扶助對象不包括雙方均未生育的夫妻』。所以『夫妻婚後未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列為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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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