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薊縣漁陽建工集團的離職職工,現在一直無業。
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建工集團。我想支取自己的養老保險,可是薊縣社保說,必須要等到60周歲。而且只能退自己繳費的部分。為什麼會是這樣啊?
希望您能給我解釋一下。
再次感謝!
尊敬的張海龍:
您好!從政策上講,您的情況不屬於個人賬戶清算的范圍。繳費人員因繳費不滿15年退休、農業戶口從業人員回原籍、繳費人員死亡、繳費人員出國定居、調入非參保機關事業單位後退休、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不滿10年死亡等屬於清算個人賬戶的情形。一般清算個人賬戶時只能清算個人繳費部分,用人單位繳費部分不在清算范圍,用人單位繳費部分將劃入社會統籌。
從參保人員自身權益上講,您的養老保險繳費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雖然目前未就業處於中斷繳費狀態,但是今後就業會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和繳費年限,如果到外省市就業可以進行跨統籌轉移,所以不辦理清戶也是對個人權益的保護。因聯系電話無法接通,所以無法直接與您取得聯系,不知上述解釋是否清楚,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