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最近在天津市河西區購買一套非居住用房,賣方是我多年的好友,急需現金,我們在簽署了自擬的房屋買賣協議後,我支付了對方80萬的現金,對方非常感謝,也很認同此事。後來,我聽中介說,要買賣的話,需要將房款打入房管局的監管帳戶,否則無法過戶,請問如果雙方出具付款證明,能否直接過戶?另外,如果不行,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辦理?
lawsir001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