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天津的很多道路交口每晚到了一定時間紅綠燈就關閉了,取而代之的是黃燈在閃爍。遵守交通法規的車輛和行人在過路口的時候都很緊張,能做到小心通過;可不遵守交通法規的車輛和行人就好像視而不見,不減速就直接開過去了,這樣就形成了極大的隱患或者是交通事故,在責任的判斷上也是很困難的。我很不明白的一件事是開黃燈和開紅綠燈的用電是否一樣?為什麼要這樣對市民不負責任呢?我發現深圳就是施行全天候開啟紅綠燈,在沒有交警管理的情況下大部分市民都是很自覺地遵守秩序,難道這樣做有什麼難度嗎?希望有關領導好好考慮!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4月21日
尊敬的劉軍: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經核查,已對部分較為重要的路口、夜間易發生事故的路口和畸形路口實行了全天候24小時的信號燈控制。另外,信號燈控制方式都是根據道路通行流量規律所進行的針對性設置,如全部改為24小時信號燈控制,勢必會對正常的交通秩序造成影響。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