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武清區民政局高度重視,立即對您的反映問題進行了認真調查。經與您本人聯系,了解到您家3口人,與其父母共同生活;您本人精神四級殘疾;母親今年56歲,患有心髒病沒有勞動能力;父親55歲左眼失明,右眼視力低下。您家於2009年7月份撤村建居時分得補償款23萬餘元,其母每月領取養老保障金356元。同時,從下朱莊街道了解,您家撤村建居前系養殖戶(養豬),撤村建居時還分得養殖補償費10餘元。該戶也並未向村裡、街道申請過低保待遇。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被征地農民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津民發[2004]148號)中規定家庭收入計算方法為:被征地農民家庭在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時,要按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如實提供家庭收入狀況,對被征地農民家庭實際拿到的補償費和補助費要扣除一次性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征地養老費和住房補償費,然後將結餘部分按家庭人口和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可分攤的月數,結餘部分為負數或零,該家庭又無其他收入時,該家庭可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依據您家情況和街道有關部門提供證明,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及城鎮低保有關政策,您家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
另外,這裡介紹一下低保的申請程序:(1)個人提出申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本人向戶口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根據家庭情況如實提供相應材料。(2)村(居)民委員會審核。村(居)民委員會對本村申請人提供的情況,按照規定條件,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申請救助人員須經半數以上成員評議通過。並進行公示,7日內村民無異議,由村(居)委會將申請材料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3)鄉鎮人民政府審查。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相關材料及時進行審核,查驗評議記錄,入戶調查。情況屬實的上報區民政局。
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民政局
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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