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0多歲了,自由職業,現每年都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沒有上。因為我現在身體很好,在退休之前不可能看病。我想在退休後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問:
1、需要上幾年的醫療保險纔能在退休後享受。(聽說上夠5年就可以了,對嗎?)。
2、現在先上幾年醫療保險,退休後再上剩下的幾年可以嗎?
3、上的這些醫療保險是只管重大病的險(小病不管)對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1.退休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是,男同志視同繳費年限滿足25年,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女同志視同繳費年限滿20年,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醫保視同繳費年限=1992年12月31日之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1993年1月1日至2001年10月31日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2001年11月1日以後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
2.醫療保險年限可以累積計算,可以在退休之前補繳醫保年限。
3.從2010年起社會退休人員可以享受門急診、門特、住院等醫療保險報銷待遇,只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不注資。
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