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楊娜: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將盡快研究並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15日
尊敬的楊娜:
您好!2009年,我市頒布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規定,實現了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城鄉統籌,並首次將居民門診醫療費用報銷納入了報銷范圍。由於居民門診報銷制度剛剛建立,我們確定了學生兒童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部分醫療費用按照30%的報銷比例報銷,考慮到就醫便捷,費用低廉,這項政策將報銷醫療機構限定於一級醫院,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另外,考慮到學生兒童群體的特點,我們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中規定對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按照3000元以下報銷80%的標准予以報銷,不限定醫院級別,基本解決了大多數學生兒童的醫療需要。感謝您對醫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