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
本人是天津星光橡塑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當時進廠的時候和該廠簽的合同是三年的合同六個月的試用期。可後來又聽說該單位兩年纔能給轉正,而且還要趕時間,不一定兩年的時間就給轉正。現在有兩年八個月的都還沒有給轉正。我也查了相關的資料和勞動法,最多也只是六個月的試用期。本人已經到廠時間已經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好長的時間,可連一點為什麼不給轉正的原因都沒有,所以迫切的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視該問題!
前兩天本人在政民零距離裡面向市人力社保局諮詢過該問題,並且人力社保局做出了回答查詢碼:0022000344。
希望西青區人力部門及中北鎮相關部門重視該問題,盡快的解決該問題!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調查了解情況。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星光橡塑有限公司新招錄的員工均在1個月內簽訂了勞動合同,並按照合同期限約定1—6個月的試用期,按時支付工資及加班費。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需要我們幫助,請您聯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科:27936336。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