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住和平區山西路一心裡12號,現戶籍所在他。因丈夫生病二次住院手術為支付醫藥費用,2003年萬般無奈之下出讓了居住權,至今居無定所。我丈夫2007年辦理了病退手續,我也於2008年辦理了退休手續。現在僅憑兩人退休費共計2300元維持生活。
現在房價越發高漲,租房也十分困難了像我這樣無房戶能否申請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
高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