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一下:我,在2000年在雙街鎮柴樓村買的平房,前年拆遷後只給了我房子的面積院子沒有給我算平米,不知這樣是否合理?交房時村裡又強迫我們外村在那買房的拆遷戶交付一年的物業費,這點不知是否合理?還有我還遷房建築面積為95.76平方米,使用面積為71.98平方米,公攤在24平方米,我有個朋友在柴樓買的商品房建築面積為89平方米,使用面積也在71平米,我懷疑村裡給村民的還遷房多算了面積,不知這點能否核實一下,謝謝。
張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