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我在順馳昆明路店看房,說有一套公產房屬南營門房管站,中介工作人員說合適,下午便簽了一份《公產房屋置換合同》交房主定金2萬,中介費1.53萬元,簽完以後,便去津房置換一問,纔知道順馳沒有資格做這一業務,且承租人的本和置換單名字不一致,纔知上當了,請問,我能不買嗎?這個合同是不是無效合同,能退中介費和定金嗎?如果不退我該怎麼辦,到哪裡解決?
魏秀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會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4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