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區人,現有如下問題:
1.咸水沽『新興南裡』居民樓是那個開發商所建?
2.建築年代為96左右,根據供熱辦的說法不符合《關於我市原有居民住宅補建供熱設施工程建設費收費標准的通知》相關標准,他們說92年以前的房纔是原有住宅,96年蓋的要適用《關於規范新建住宅小區及公建供熱工程建設費收費標准的通知》我想求證具體適用那個文。14年前的樓算新建住宅嗎?
3.若適用於後者,那麼開發商建房的時候是否履行了審批手續?供熱工程費(包括一次管網、二次管網)是否應由開發商補繳。
這三個問題一直弄不明白,希望領導予以解答。
尊敬的何某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4月7日
您好,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津南區供熱辦執行的是天津市物價局,津價房地【2004】460號文件《關於規范新建住宅小區及公建供熱工程建設費收費標准的通知》,不存在違法收費問題
2010年5月27日